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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锡通科技产业园关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12 00:00:00
信息来源: 通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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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办(局、中心、室):
  为提高处理群众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高效有序的处置好各类群众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现将《锡通科技产业园关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锡通科技产业园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锡通科技产业园关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直接牵头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隐患。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加强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含张芝山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1、大规模集体上访;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3、聚众阻挠园区内工程建设进场施工的;4、聚众围堵、冲击园区机关办公场所的;5、聚众堵塞园区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的;6、园区举办重大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7、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
  1、组织领导
  成立园区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园区办公地点的实际情况:南侧办公区域由邵菊任组长,周国栋、黄建明、陈刚、刘蔚、井卫为小组成员;北侧办公区域由曹锐任组长,吴建国、成建荣、丁志岗、刘永华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2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园区办公室和社会建设管理局),负责信访接待及处理信息的上报工作。
  2、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联络、交通、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2)经发局和招商局参与处置因企业用工、工资纠纷等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3)规划建设局参与处置因拖欠工程款、房建质量问题、建筑安全生产、规划设计、供水、供电、绿化等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4)社会建设管理局参与处置农村社会矛盾、医疗事故、征兵、计划生育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并负责做好参与事件村民的教育、疏导工作。
  (5)房屋征收管理办和便民服务中心参与处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6)综合执法局参与处置因城市管理、环境卫生、规划执法等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7)安监局参与处置因企业安全生产引发的群众性突发事件。
  (8)财政局为相关事件的协调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四、现场处置
  1、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部门的负责同志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合理处置突发情况。现场的协调和秩序维护由张芝山派出所负责,现场公共财产管理、新闻单位接待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现场处置的负责人要及时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3、为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现场处置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表态的,告知解决期限;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不合理要求,稳定群众情绪,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
  4、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张芝山派出所要依法予以训诫,视现场情况强行将其带离,并及时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五、善后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相关部门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办公室和监察审计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涉及部门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黄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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