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各村(居)、学校、企业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伤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地方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镇、村(居)、单位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好日常应急事件的宣传,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和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村(居)、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订本地的应急预案,确定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市场监管分局、卫生、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各部门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相关办公室、单位在各自业务范围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给予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镇政府
发出应急指令,各级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
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成立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政 委:吴进华(镇党委书记)
组 长:匡咏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陶文龙(人大主席)
何汉江(副镇长)
高 荣(副镇长)
瞿仪晨(副镇长)
王 冬(副镇长)
成 员:曹 锋(镇纪委书记)
袁 飞(镇宣传委员)
张启国(镇统战委员)
张建华(镇财政所所长)
刘小建(食品药品监管助理)
张 震(文卫助理)
王晓慧(农经助理)
邱伟佳(工业助理)
欧阳锋(安监助理)
姚国平(二甲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陈 飞(十总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瞿新年(东社卫生所所长)
易津培(东社卫生院院长)
葛卫兵(五甲卫生院院长)
魏晓雷(东社派出所所长)
王 刚(五甲派出所所长)
季晓松(东社学校校长)
吕 斌(杨港初中校长)
季 忠(忠义初中副校长)
郁凤智(唐洪小学校长)
玉 莹(忠义小学校长)
曹卫东(五甲小学校长)
曹立新(庆丰小学校长)
葛淑燕(东社幼儿园园长)
姜雪琪(唐洪幼儿园园长)
曹 菊(忠义幼儿园园长)
曹建荣(五甲幼儿园园长)
季红珍(庆丰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瞿仪晨
副主任:袁 飞
成 员:刘小建 张 震 李鹏忠 马晶晶
邱伟佳 欧阳锋 邱海军 陈绳城
(一)镇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负责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的情况;审定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分局、卫生、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镇辖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二)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辖区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镇村、公安、市场监管分局、卫生、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有潜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期间的媒体导向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负责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工作。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会同镇农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卫生院、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协助相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的培训和演练。
镇农业办:负责组织因初级农产品、畜禽产品造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镇工业办: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加工企业及企
业安全监管及事故原因的调查、应急处理工作。
卫生所: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和事故调查。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食品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等工作,依法控制有毒有害食品。
卫生院: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尽快查明致病致死原因。
派出所:负责组织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维护现场秩序,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各学校、幼儿园: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资金物质保障及管理。
镇宣传部门:负责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舆情监测和宣传工作。
(四)村(居)委会、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及责任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成立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辖区、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事件情况;协调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负责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的监控、检查和预警工作(应急电话:白天68358789,夜间82547007),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区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监测信息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以便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捷、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处理并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响应
各村居、各单位如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和镇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相关技术处理;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区政府报告,并派出应急技术服务小组进行技术支持。
1.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时,镇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上级工作组和镇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工作;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当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时,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服务组进行会商,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事发单位(现场)做好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3.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时,镇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向区级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上级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发生,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得不到保障时,镇政府派出应急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人员和受害人员,同时应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救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时,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镇政府做好事件后续工作。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指挥机构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物资保障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好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镇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救援物资及时供应。
(四)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在镇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须的药品医疗器械物资,支援现场救护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
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确保救援车辆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六)治安维护
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受灾现场的治安秩序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援行动的违法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后期处置与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终止一周内,村、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应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镇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和造成事故的关键,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