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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16-02-15 00:00:00
信息来源: 先锋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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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迅速控制事故发展,降低事故损失,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493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街道境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及以上;其它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原则

  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原则有:预防为主、区域为主、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基础准备

  包括领导、机构、队伍、设备、物资、通讯、资料、应急方案及演练等各方面的准备。

  四、应急反应及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事故发生单位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的同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区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向就近医院和市、区急救中心120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查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及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企业名称,事故类型,周边情况,需要支持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

  街道人民政府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任严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包汉彬同志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及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丁金澄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公室,电话:0513-86567005。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及组织系统,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按序替补行使总指挥职权职责。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总指挥。

  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指挥中心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及相关部门领导及抽调人员等组成。主要职责: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讨论、研究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方案,报经指挥部审定后立即送达抢险救援小组实施;掌握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搜集整理事故信息材料,报经总指挥审定后报告和发布;预测事故发展变化趋势,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综合协调、安排和处理各组之间,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或区域之间的有关工作事项;实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通信联络和指令传达。

  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设专业小组:

  (一)抢险救护组:由公安、街道安监所、事故单位应急队、街道卫生院医生等人员组成,由丁金澄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查找、分析和处理危险目标,清查、搜寻和抢救伤害失踪人员,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二)技术组:按其事故类别,由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调查、分析和确定设备、设施、物品及工艺技术主面的原因,预测事态趋向,制定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对策。

  (三)警戒保卫组(或秩序维护组):由派出所干警和事故单位内保人员组成,由派出所所长陆剑锋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疏散转移群众,保护事故现场、设备、物资,提取采集证据样本,监控有关责任人。

  (四)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事故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副街道长顾云海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及时组织、调度和供应救灾设备和物资,保证水电、通信、交通畅通,组织救灾资金,安排食宿接待及所需生活用品。

  (五)善后处理组:由街道民政、工会、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街道安委办抽调人员组成,街道党委副书记马迎霞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葬、伤员救治,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及相关人员安抚、安置、抚恤、补偿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六)事故调查组:按照调查处理权限规定由其调查处理资格主体牵头负责。主要职责:组织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提交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还可细分技术鉴定组、管理调查组和综合分析组。鉴定组由3-5人组成,负责了解事故概况、经过和直接原因调查分析,提交技术鉴定报告。管理调查组4-6人组成,负责对责任对象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部署安排、检查督办、规章建设等方面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查明间接原因。综合分析组由3-5人组成,综合审核、整理和分析调查材料,写出调查报告按照程序报送审批。

  (七)宣传报道组: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广播电视站等单位参加,按照审定程序,统一口径如实宣传报道事故救援及相关情况。

  (八)环境监测组:发生影响环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后,由环保、水利、卫生、畜牧、防疫等部门及事故单位组成,由环保助理严顺华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影响进行监测、控制,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浓度,正确评估影响程度,为指挥人员提供排除处理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火灾扑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二)街道安委办:组织重特大危险源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组织供应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协助提供救援抢险的物质、材料,调集有关设备、器材、人员等,组织专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街道财政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四)街道卫生院:负责制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评定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指导现场救护工作。

  (五)街道民政办: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迅速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

  (六)水电部门:保障应急供水供电。

  事故单位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报市安监局备案,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应急救援,提供相关情况,准备和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及工具、图纸及资料等。

  六、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抢险应急救援所需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不足部分由街道政府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筹集垫支,事故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应急救援服务机构的费用按照事故单位与其签定的《救护协议》的约定条款办理。

  七、现场应急控制措施

  涉危领域特别是高危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该结合行业特点、规模状况、地情域情,制定系统周密、切实可行的应急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对事故预防、危险排除和人员救护等方面的方法、步骤、程序及路线作出预先安排。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街道政府及时组织救援。必要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由其调集设备物资、专业队伍和医疗力量援助救援。

  八、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定期组织1次以上的专项及综合演练,检验应急准备、设备器材、应急方案、组织指挥、应急反应等应急系统的可行性。政府及部门每年组织1-2次演练。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预案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每年修改一次。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修订,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时限、地点、穿带及准备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高度负责,未经同意不得离岗,否则以违纪论处。

  (四)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物资及人员,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中心统一调配,不得设卡刁难、阻拦拒绝、抬高价格、各行其是。专业救援及其他社会救援组织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二0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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