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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17-03-23 00:00:00
信息来源: 通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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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区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积极抢救被困和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火灾损失,构建和谐社会。
  1.2  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逐级指挥,贯彻执行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
  1.3  编制依据
  依据《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作战训练安全要则》、《江苏省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作战安全规范》和《南通市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发生火灾事故后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政府处置重大火灾事故工作指挥部
  为指挥处置重大火灾事故工作,灾害事故现场设有总指挥部和火场指挥部,总指挥部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或区公安局局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分管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办、宣传部、检察院、安监局、公安局、卫计委、环保局、水利局、财政局、气象局、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通州供电营业部、区自来水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火场指挥部由消防部门负责人担任,由区消防大队军政主官担任火场总指挥,副大队长为副总指挥,各中队队长、指导员为前方指挥员,相关人员为成员。。
  2.1.1  区政府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2)确定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及分工。
  (3)研究制定处置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
  (4)研究决定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宜。
  2.1.2  指挥部成员部门主要职责
  公安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搜集,维护处置力量集结现场和赶赴现场各主要道路沿线的交通秩序,要第一时间控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对有纵火迹象的火灾现场进行勘查、调查走访和取证,对获取的重点线索立即组织力量深入、全面地开展查证,对涉嫌犯罪的重点人员迅速组织缉捕和审查。
  应急办:负责信息搜救,通知相关单位到场展开。
  宣传部: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负责协调新闻媒体的报道工作及引导舆论,根据需要,组织安监、公安部门进行新闻发布。
  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重特大火灾事故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
  安监局:负责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火灾进行责任倒查。
  卫计委:负责组织抢救和医治火灾事故受伤人员,建立火灾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
  民政局:负责对受灾居民进行安置、处理善后工作。
  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负责有毒、可燃物质引发火灾的现场监测,提供化学事故处置辅助建议。
  水利局:负责河流的河势检测和受损水利设施的抢修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和落实。
  气象局:负责提供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期间的气象预报;建立预警机制,对雨、雾、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情况,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通告”。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安置及相关资金的落实。
  供电营业部:负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电力设施,保证正常电力供应。
  自来水公司:负责抢修受损供水设施,保证正常供水、提供事故处理所需增压供水。
  消防大队:负责火灾扑救、抢救被困人员,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所有参加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坚决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指令,负责相关的处置工作。
  2.2  处置重特大火灾现场指挥组
  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区政府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指挥部分别组建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消防大队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级现场指挥组,赴现场指导、协调或指挥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2.2.1  区政府三级现场指挥组组建原则
  I级现场指挥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消防大队和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II级现场指挥组由区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消防大队和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III级现场指挥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消防大队和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2.2  区政府现场指挥组主要职责
  (1)协助、会同党委、政府及消防大队负责人研究制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对策,并坚决做到全面指挥,统揽全局。
  (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调集相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指挥好跨地区、跨部门调集力量、支援事故发生地等处置工作;(3)坚决做到全面指挥,统揽全局,统一指挥、逐级指挥。
  (4)做到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现场的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有关处置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做好检查督促;(5)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2.2.3  区政府现场指挥组基本构架
  (1)信息保障组:主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应急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及时汇总分析、报达传递情况信息,按领导指示,调动警力、装备,下达处置指令,保障通讯指挥畅通有序,协调参与处置工作部门的关系等。
  (2)法制宣传组:主要由宣传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置重特大火灾的法律保障,印制宣传资料,组织现场法律、法规宣传,统一对外宣传工作等。
  (3)灭火救援组:主要由区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灭火救援工作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和支援物资。主要职责是:迅速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4)医疗救护组:主要由120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和车辆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时救护治疗受伤人员。
  (5)秩序维护组:主要由公安局派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封锁现场,疏导交通让参加处置的车辆安全进出,稳定群众情绪和疏散群众,维护治安、交通秩序。
  (6)协同作战组:主要由应急办调度相关社会联动单位力量参加。主要职责是负责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断(供)电、供(排)水、断气、通讯、破拆、清障抢运等任务。
  (7)后备支援组:主要由应急办负责调集力量到现场增援,负责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器具的后备支援工作。
  (8)后勤保障组:由政府、区公安局、区财政局、消防大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灭火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各工作组负责人以及其他工作组的设立,由现场指挥组负责人临场确定。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分级
  根据火灾发生所造成的损失严重程度可划分为以下三级:
  I级响应事故:特别重大火灾、指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重伤100人以上;或者烧毁财物损失1亿元以上。
  II级响应事故:重大火灾、指死亡30人以下10人以上(含3人),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烧毁财物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III级响应事故:没有人员伤亡但有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
  3.2  响应方式
  处置重特大火灾实行分级响应的模式,即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根据响应级别作出响应。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区政府一级现场指挥应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工作,区政府派出一级现场指挥组指导处置工作,必要时直接进行指挥处置。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后,区政府应迅速派出一级现场指挥组到现场开展指挥处置工作,区政府派出二级现场指挥组指导处置工作,并可视情况直接开展指挥处置工作。
  (3)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后,区政府应派出二级现场指挥组到现场开展指挥处置工作,区政府派出三级现场指挥组指导处置工作。
  3.3  现场处置
  3.3.1  现场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区政府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前,消防大队为第一到场处置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指挥,并对已经到达现场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指挥和调度,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服从其统一指挥。区政府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后,指挥处置工作移交现场指挥组负责。
  各级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后,应当及时将现场指挥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告指挥中心,便于指挥部及时联系和跟踪了解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3.3.2  先期处置
  (1)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局按属地、职责管辖原则指令消防大队或辖区派出所先期处警。先期处警实行首接责任制,最先到达(案)事发现场的处警力量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向区政府报告现场人员伤亡、燃烧物的性质,是否有毒害物质、财产损失、事件初步性质及是否需要支援等情况。
  (2)作为第一处警的消防大队到达现场后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事故的等级,并把相应情况汇报给区政府,区政府依据现场反馈信息作出决定,并请示有权批准的领导同意后立即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作出相应处置。
  (3)消防大队负责人应根据火场情况对处置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并随时与区政府保持沟通。
  (4)需要调度警力装备增援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时,可通过区政府落实相关指令和联动策应。
  3.3.3  处置力量及调度
  (1)首先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加强首批警力,由现场指挥组负责人按现场情况确定并调度。由消防大队为主负责处置的重特大火灾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调动警力支援的,由消防大队向区政府报告,经有权领导批准后,由区政府负责统一调度。需要跨区域调度消防力量的由消防大队向南通市消防支队汇报情况并由消防支队统一调度消防力量。
  (2)参与处置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区政府的先期指挥调度和现场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根据分工或现场处置需要携带必要的处置装备。
  (3)处置力量要适度。现场指挥组要根据火势的大小、灾害程度、现场实际等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4)调度增援力量要迅速。首批力量出动后,调度的工作要放在增援力量调度上,特别是消防以外的其他协同作战的部门。
  (5)在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中,应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工作的作用,及时调度相关社会联动单位人员、装备,参与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提高协同配合、应急救援抢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3.3.4  处置原则
  重特大火灾事故应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3.3.5  处置要点
  (1)火情侦察,侦察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并由指挥员带领,严禁单独行动,情况复杂现场必须有单位知情人引导。
  (2)阵地设置,水枪阵地应当按照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离的原则设置。
  (3)灭火进攻,灭火进攻时,必须选择正确的灭火器材、进攻路线及射水(射流)方式。
  (4)抢救人员,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负责人。
  (5)疏散物资,疏散物资必须在单位负责人或者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有序进行,并指定专人看护。
  (6)火场破拆,火场破拆必须正确使用破拆器材,合理实施破拆。
  (7)火场排烟,排烟时,必须充分考虑烟雾流向,合理选择进风口和排烟口。
  (8)火场供水火场供水必须根据供水原则,采用正确的供水方法。
  (9)通信联络 火场上必须正确使用通信器材,灵活选择联络方式,确保火场通信畅通。
  (10)紧急撤离,在火灾扑救中要明确紧急撤离的信号和联络方式,发现险情,应立即撤离。
  (11)火场清理,清理火场时,必须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  预警机制
  4.1  预警信息收集
  为提高应对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公安机关及消防大队应全力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着力构建覆盖广、触角深、反应快的情报作息网络,通过应急办、公安局、消防大队及时准确收集掌握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同时建立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通报机制,这样通过掌握的火场信息准确适时地发布预警作息,使各相关部门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
  4.2  预警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或区主管部门、消防大队要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向区“两办”、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初次报告。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区“两办”经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初次报告。
  对达到或可能达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的情况,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要加强分析研判,不拘泥于分级标准和信息报告相关规定,立即电话报告,同时抓紧上报书面信息。
  4.3  预警信息处理
  公安局接报的重特大火灾信息,在消防大队采取必要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本级区政府领导,重大情况迅速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各警种、部门和基层单位对上级机关或指挥中心预警通报的情况,应认真开展工作,及时反馈信息。
  5  应急保障
  5.1  装备保障
  各单位立足于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按照实用、齐备、精良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装备保障工作,加大对灭火器材装备的投资,加强装备器材的维护、更新,认真学习武器装备的理论,认真保养器材装备,始终保持装备性能良好。同时应建立、完善管理使用制度,按协调使用资源共享的要求,提高装备的综合利用效能。
  5.2  通信保障
  各部门应建立适应和满足应急指挥工作需要的先进实用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将各种现代通信技术手段应用于应急指挥工作,为处置重特大火灾提供强大技术支持。公安局信息通信部门和消防大队应保证现场指挥组与后方指挥部通信联络畅通。对一级响应事件,公安局局移动通信指挥车应随一级现场指挥组到现场开展工作,对其他级别的响应事件,可视现场情况出动。坚决坚持一切为了保障灭火作战指挥,迅速、准确、保密、不间断;以无线通信为主,与有线及其他通俗读物手段结合使用;全面组织,确保重点;掌握必要的预备力量,充分的战斗装备;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开展多方位的群众性通信工作的原则。
  5.3  供水保障
  水作为应用最为普遍的灭火剂,在灭火战半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火场供水组织的如何,直接影响着灭火战斗的成败。组织好供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们熟练掌握水源情况、供水方法为处置重特大火灾提供有力的供水保障体系。
  5.4  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是指对部队灭火战斗、训练、生活等所采取的各专业勤务保障,它是灭火战斗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现代灭火战斗的复杂性,部队对后勤保障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灭火战斗成败的每一个因素,几乎都与后勤保障有关。为此,在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时的后勤保障工作应做到:
  (1)根据火场实际、作战决心组织后勤保障。不同的火场,需要采用的消防器材装备、灭火剂的种类不同;火场的大小不同,所需的数量也不同。
  (2)组织后勤保障,必须集中主要力量保障主要方向。在灭火战斗过程中,后勤保障应与部队战斗部署统一起来,在保障能力一时难以全面及时满足需要时,应优先保障火场主要方面,使后勤保障与作战指挥相一致。
  (3)统一指挥,密切协同。为适应现代灭火战斗的需要,打好协同战斗,后勤保障工作必须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计划、周密组织、密切协同,提高后勤保障效能,对不同的火场实施不同的保障。
  6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沈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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