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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兴仁镇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0 10:44:49
信息来源: 兴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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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办局(中心)、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兴仁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苏安办〔2023〕11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兴仁镇应急管理—消防一体化工作站,现将组织成员和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站 长:葛鉴洲 兴仁镇副镇长

常务副站长:宋翅宇 兴仁镇安监局局长(安委办、消委办主任)

副 站 长:崔马俊 兴仁镇专职消防人员(安委办、消委办副主任)

李鑫鑫 兴仁镇消防中队队长(消委办副主任)

曹松华 兴仁镇派出所副所长(消委办副主任)

成 员:严俊荣 姜 蕾(具体工作人员。 联络员)

消防工作站由镇政府统一领导,专职负责兴仁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以及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接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部署和任务指派,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按照委托权限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开展镇应急管理和消防督查考核;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知识宣传、培训和演练;统筹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对村网格化工作开展业务指导、任务分配、督导考核;遇有突发灾害、事故时,配合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协调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上级及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何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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