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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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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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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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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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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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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残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联发〔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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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号)、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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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或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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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本区户籍;
2.
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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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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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3
张;
2.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3.
相关病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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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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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表》、《残疾人证申请表》。
2.
受理:镇(街道)残联初审通过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3.
残疾评定: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残联由专家评定委员会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4.
审核:区残联根据区残疾人评定委员会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报南通市残联审批。
5.
制证发放:通过南通市残联审批后,区残联制作残疾人证,并送南通市残联盖章;制作好的残疾人证下发给各镇(街道)残联,由残疾人本人到各镇(街道)残联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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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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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残疾人填写的《基础信息采集表》镇(街道)应盖章并于每月
10
号在区残联进行残疾鉴定,地点:金沙银河桥向东
30
米路南;残疾等级评定组专家由区残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负责当日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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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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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桥镇残联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30
,地点:刘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区残疾评定时间为每月
10
日(逢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发证时间自残疾评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发放到位。对区残联残疾评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残联复议。残疾人证实行动态管理,残情变化可以申请调整等级。遗失需报纸公告后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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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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