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通州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6-07 10: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与你司签订的《2023-2024年天然气购销合同》等气源结构和上游气源价格变化情况,按照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经研究,现就调整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84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鼓励对天然气大用户实行气价优惠政策。对属于燃煤锅炉改造项目使用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范围内的,销售价格调整为3.63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宣传解释、价格公示和抄表结算等工作,同时要强化服务,切实保障我区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