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17号)和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南通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2022年2月28日)的通知》(通发改收费〔2022〕81号)精神,现将《通州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9月30日)》予以公布。原《通州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通发改〔2021〕152号)废止。
附件:通州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9月30日)
南通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通州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
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9月30日)
收费项目名称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收费文件(文号) |
行业主管部门 |
备注 |
一、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
是 |
否 |
否 |
苏价农函〔2001〕93号,苏政发〔2015〕119号,苏价服〔2017〕177号,苏价服〔2004〕258号,苏价服〔2005〕64号、苏国土资发〔2005〕89号,苏价服函〔2018〕17号,苏价费〔2017〕231号,通价费〔2017〕203号,通价费〔2017〕259号,通办发〔2022〕10号 |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
二、住房物业管理费 |
否 |
否 |
否 |
苏发改规发〔2018〕3号,通发改〔2018〕59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三、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相关收费 |
否 |
否 |
否 |
苏价服〔2013〕258号,苏价服〔2015〕219号,苏价规〔2016〕8号,通价〔2010〕13号,通发改〔2016〕31号 |
文化广电部门 |
|
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
(一)拖车费 |
是 |
否 |
否 |
苏发改服价发〔2019〕82号 |
交通运输部门 |
|
(二)吊车费 |
是 |
否 |
否 |
苏发改服价发〔2019〕82号 |
交通运输部门 |
|
五、生猪定点屠宰 |
||||||
生猪屠宰服务收费 |
是 |
否 |
否 |
苏价农〔2012〕49号,通价〔2011〕55号 |
农业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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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
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收费 |
否 |
否 |
否 |
国办函〔2021〕46号,苏价规〔2016〕24号,苏发改收费发〔2022〕134号,通发改规〔2021〕2号,通发改规〔2022〕1号 |
公安、城市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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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否 |
否 |
否 |
苏价工〔2009〕60号,苏价工〔2009〕310号等 |
城市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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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是 |
否 |
否 |
苏价工〔2009〕60号,苏价工〔2009〕310号等 |
城市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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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是 |
否 |
否 |
苏政办发〔2021〕55号,苏发改价格发〔2019〕901号,通发改〔2021〕160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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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殡葬服务收费 |
||||||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 |
否 |
否 |
否 |
苏价规〔2016〕23号,通价〔2014〕47号 |
民政部门 |
|
十、公证服务收费 |
是 |
否 |
否 |
苏发改收费发〔2019〕707号,苏发改收费发〔2021〕1178号,苏发改规发〔2022〕1号 |
司法部门 |
|
十一、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是 |
否 |
否 |
苏发改收费发〔2019〕708号,苏发改规发〔2022〕2号 |
司法部门 |
注:1.部分教育等收费按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管理。
2.本目录公布截至2022年9月30日通州区执行的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3.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有变动,将通过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改委信息公开专栏适时公布。
4.公布的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文件(文号)等如有疑义,以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