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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通州区储备粮管理水平,加强区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应对市场行情变化,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委出台《通州区区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区级储备粮是指主要用于调节全区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办法》是对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及上级财政补助的区级储备粮和储备食用油补贴资金进行管理,主要涉及区级储备粮油在收购、保管、轮换等环节中发生的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及贷款利息等补贴资金。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区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一是提高资金补贴标准。综合考虑储备粮油承储企业经营情况和原粮市场价格因素,提高原粮保管费用补贴标准,并对储备粮油入库成本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变化因素;二是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和时间节点。对区级财政补贴资金和上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程序分别进行了规定;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对补贴资金的标准制定、申请、审核、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提出明确分工。四是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从主管部门绩效自评价、同级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层面提出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加强跟踪问效。
(责任编辑:曹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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