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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职工医保政策问答——参保缴费篇(三)缴费年限具体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3-11 14:16:14
信息来源: 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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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参保人员连续不间断参保至退休,且连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自职工退休审批及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缴费年限审核通过后,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2.参保人员退休时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当期公布的缴费基数和8%的费率,一次性足额补缴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职工需要补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规定补缴,其余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未补缴的,停止享受各类社会医疗保障资金支付待遇。

(责任编辑:曹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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