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栏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2-18 18:37:19
信息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社,区各直属单位: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复工后的用工保障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加强返通员工交通保障。对返通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运员工返通,对接送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区政府全额补助。该政策执行至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后30天内。

二、建立协作网络。赴劳务输出地区,建立人才(劳务)工作联络站,按照为通州区输入人力资源数量给予站点最高10万元的工作补助。

三、拓展对外招聘渠道。鼓励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复工企业用工需求,用工企业正式录用外地员工并正常缴纳本地企业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由人社部门对引进机构给予招聘奖励, 奖励标准1500元/人;该政策执行至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后30天内。

四、鼓励外出务工人员留通就业。精准做好本地务工人员求职登记对接,争取更多外出务工人员留在本地就业,缓解企业员工不足的矛盾。支持企业在公共就业招聘网上平台发布用工需 求,通过通州就业网(http://tz.nt91.cn)等途径及时审核、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并向本地求职人员进行针对性推送。

五、加强急需紧缺工种技能培训。鼓励各培训机构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大力开展当前急需紧缺工种技能培训,优化补贴办理流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审核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中符合《南通市通州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通人社〔2018〕17 号)条件的社会保险补贴、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

六、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落实疫情期间稳岗返还政策, 优化申报方式,加速资金返还,筛选、比对符合条件信息完备的企业,直接进行资金拨付,无需企业申请。

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南通高新区,年推荐就业超过300人在我区企业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免交当年房租。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黄晓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