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通州区乡村休闲旅游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1-11 11: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与文旅、科教、康养、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我区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竞争力,鼓励相关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的建设与运营,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乡村休闲旅游农业项目,根据《2025年度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项目奖补标准》(通农〔2025〕32号)要求,我区计划培育扶持乡村休闲旅游农业项目,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请抓紧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通州区范围内实施乡村休闲旅游农业项目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支持内容

支持申报主体以生态种养、田园观光、休闲观光、精品民宿、创意休宿、特色农家乐、农耕研学、康体健身、亲子体验、团建拓展等为运营内容,强化基础设施、创意开发、营销策划、管理服务、质量效益、联农带农等建设;

项目内容应围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农家美食餐饮、乡村民宿、乡土特产、乡风民俗等农业农村元素,突出与农业农村的关联度,使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带动农业生产经营,激活农村发展潜力,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

三、补助标准

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单体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单个项目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贴。

四、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乡村休闲旅游农业项目支持方向,有较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形成一定的经济效益;杜绝搞“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

2. 项目建设区域界限清晰,建设内容易于辨别,且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3. 涉及创意开发、营销策划及运营能力提升等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类内容,应有详实的佐证资料。

4. 申报项目的总投资额不低于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80%(土地除外)。

5. 申报项目应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开始建设的项目,项目建设截止期为2026年6月30日。(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可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后确定)。

6. 同一主体当年仅限申报一个项目,若同年有未验收项目也不得申报;已获得过财政补助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近三年来在各级农业奖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有不良反映的不得申报。

五、具体要求

项目实行“自主申报、择优立项、先建后补”管理模式,申报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2)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3)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4)附件资料:①申报主体产业发展简介;②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合法用地手续;④申报主体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荣誉;⑤项目建设图纸、项目实施前清晰照片及具体区域位置图;⑥环保、质量、安全等其他材料(若建设内容涉及);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复印件。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主体向所在镇(街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本(Word及PDF扫描件),申报材料汇总成册(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原则上相关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刘斐斐、吴霜,联系电话:86512782;地址:区行政中心2014办公室。

附件1. 项目申报推荐书(参考格式)

   2.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参考格式)

   3. 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117


附件1、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