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法规问答(四十六)
来源: 通州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15:1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单位和个人如何参与城市绿化工作?

答: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等群众性城市绿化活动,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工作。

二、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关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地控制线、城市树种规划,是如何规定的?

答: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地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科学编制全市城市树种规划,推广种植乡土树种、色叶树种以及市树市花,体现季相变化,彰显地域特色。

三、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的绿化标准是什么?

答: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应当按照快速路两侧各不少于五十米、主干道两侧各不少于三十米、次干道两侧各不少于二十米的标准,规划建设公共绿地。

四、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关于永久保护绿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或者具有重要自然生态功能的城市绿地进行永久保护,编制永久保护绿地名录,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