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长居异地人员怎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答:(一)长居异地备案所需材料
有效的就医地居住证明(公安部出具的暂时证明或街道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的,可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及社会保障卡
(二)长居异地备案方式
方式一:窗口办理
申办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区政务中心5楼医保中心窗口办理,代办时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方式二:手机APP办理、江苏医保云、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江苏政务服务平台
参保人员登录“南通医保”APP,江苏医保云、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江苏政务服务平台将以上材料上传办理
方式三:电话传真办理
参保人员将以上材料传真至区医保中心办理
传真:0513-86541625
方式四:邮寄办理
参保人员可将以上材料邮寄至区医保中心
邮寄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中心5楼管理服务科。
需要注意的是,我区参保人员如果选择电话传真及邮寄办理的,需先至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南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居异地就医申请表》,然后将填写完整的表格等材料传真或者邮寄进行备案。
二、问:因病情需要至异地看病,怎样办理转诊手续?
答:(一)“有转院单”备案
方式一:医院端办理
直接在南通市具备转诊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方式二:窗口办理
申办人携带南通市具备转诊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单和社会保障卡,至区政务中心5楼医保中心窗口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二)“无转院单”备案
方式一:手机APP办理
参保人员登录“南通医保”APP,在“自主转院备案”模块进行办理
方式二:窗口办理
申办人携带社会保障卡至区政务中心5楼医保中心窗口进行“无转院单”备案,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如果选择“无转院单”备案,在南通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个人需先负担10%。
三、问:报销住院医疗费用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1.本人社会保障卡。
2.有效票据。
3.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的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出院小结(盖有医院病区章)。
5.报销急性病突发医疗费用的,另须提供就诊医院的急诊病历。
6.住院外购提供医嘱单复印件。
7.代办时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四、问:生育费用报销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1)本人社会保障卡
(2) 门诊费用须提供有效票据、门诊病历及相关材料;
(3) 住院费用须提供有效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盖有医院收费专用章)、出院记录(盖有医院病区章)。
(4)代办时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另须提供材料如下:
(1)在职女职工报销流产、引产费用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2)报销生育、计划内生育发生的流(引)产费用的另须提供:生育服务证明或生育证原件。
其中:男职工配偶(户籍南通市外)另须提供:配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五、问:肿瘤患者门诊有什么特殊待遇?
答:恶性肿瘤患者在办理特殊病备案手续后在定点单位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医疗费用年累计限额4000元,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80%、老年和成年居民60%、学生未成年人70%的比例结付。待遇享受年限5年,5年后因疾病复发需继续治疗的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材料:特殊病门诊申请表(医院医保办盖章)、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出院小结、化验检查报告等。
南通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医保办可办理特殊病备案手续。
六、问:居民患有糖尿病、高血压,有什么待遇?怎样办理备案手续?
答:(一)居民两病待遇
居民医保“两病”患者按规定办理确诊备案,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的,自备案之日起,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专项门诊用药费用,按照单个病种 1600元/年·人,两个病种 2000 元/年·人的限额,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照 50%的比例结付。
(二)居民两病备案方式
1.存量认可备案
以卫生健康部门居民健康档案为依托,截止2019年11月30日,对健康档案中已经明确确诊为高血压或者糖尿病,经1次以上面对面随访管理确认,一直使用药物治疗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个人申请,在定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直接办理存量认可备案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2.新增确诊备案
按照“两病”疾病准入标准,新诊断为高血压或(和)糖尿病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经具备“两病”诊断治疗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确诊备案后,按规定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