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法规问答(四十五)
来源: 通州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15: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问: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或者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进行露天烧烤的将如何处罚?

答: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或者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花园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三、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四、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涉及的主管部门是什么?

答: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