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法规问答(四十八)
一、问:被禁止的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有哪些?
答:(一)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
(二)在树木上晾晒衣物,攀爬树木的;
(三)在绿地内种植蔬菜、焚烧物品的;
(四)擅自在绿地内饲养家禽家畜的;
(五)擅自在绿地内设置营业摊点的;
(六)擅自在绿地内停放车辆的;
(七)擅自改变城市公园和绿道的配套服务设施功能的;
(八)其他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二、问: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受到什么处罚?
答:依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三、问:在树木上晾晒衣物、攀爬树木的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依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在树木上晾晒衣物、攀爬树木的应处五十元罚款。
四、问:在绿地内种植蔬菜、焚烧物品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依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在绿地内种植蔬菜、焚烧物品的应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