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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 2015-01-02 00:00:00
信息来源: 兴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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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定依据:《江苏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
  二、申请条件:
  1、在建房所在村有常住户口;
  2、原住房系危房或明显住房面积不足;
  3、建房所在村初审符合建房条件。
  三、申报材料:
  1、书面建房申请;
  2、房屋施工设计图;
  3、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报告;
  4、规建办的调查报告;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
  2、所在村初步审核;
  3、建设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4、政府审核;
  5、报区建设局审批;
  五、承诺时限:10日内上报
  六、办理地点:兴仁镇人民政府102室
  七、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八、联系电话:86619035

(责任编辑:鲍炜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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