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气瓶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巩固提高全区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加速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气瓶“三充装、一保险”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固定充装”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充装非自有瓶,结合配送做到“瓶换瓶”。如果涉及产权单位固定资产无法进行产权转移的,需按规定向气瓶充装单位办理托管手续,实行定点充装。
二是升级“智慧充装”系统,实现气瓶溯源管理。要求气瓶需要安装制造标志、定期检验标志,将二维码与永久钢印相结合,为气瓶定制“擦不掉的身份证”,杜绝充装无码瓶、过期瓶现象。同时,严格落实气瓶全链条溯源管理,全面运用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气瓶来向可溯、去向可寻。
三是深化“阳光充装”模式。在全区所有气瓶充装单位二道门和充装台前安装远程可遥控高清摄像头,确保视线全覆盖,燃气用户、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均可随时查览。通过“阳光充装”,进一步加强工业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全面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四是夯实“用户免责”保险。目前,全区72万只液化气瓶、13万只工业气瓶已经实现“用户免责”全链条保险的全覆盖,充分发挥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规范保险理赔范围及相关责任和义务,激发气瓶充装单位规范经营的内生动力,提升气瓶安全事故的社会救助能力。
通过开展“三充装、一保险”工作,我区进一步增强气瓶充装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气瓶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群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工作体系,努力实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责任编辑:魏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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