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汽车保护膜及多层光学电子功能膜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4-21 15: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桥西路628号;

建设单位: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合肥颖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桥西路628号,租用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车间二进行生产,并对车间进行无尘化改造,在北侧动力区设置环保、公用设施,项目总投资27148.37万元,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项目投产后具有年产汽车保护膜600万平方米及多层光学电子功能膜1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实行三班24h工作制,年工作日约300天,职工42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配料、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甲苯经各工段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排风支管排入主风管至2台蓄热式氧化炉(RTO)处理,尾气合并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导热油炉限值和《长三角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排放限值;项目蓄热式氧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19)表1排放标准。本项目以车间二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与清下水一并接管至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3)本项目噪声源为全自动分切机、手动分切机、分切复卷机、搅拌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5~85dB(A),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边角料出售综合利用;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桶、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手套、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7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68350356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

电子邮件:tzhbkfk@sina.com

联系人: 王宁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