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许可批准前公示(第2021010号)
根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卫健【2021】98号)文件,拟变更下列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原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现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1 |
南通市通州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孙淑娟 |
陆建新 |
2 |
南通市通州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孙淑娟 |
陆建新 |
3 |
南通市通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
张建新 |
韩袁 |
4 |
南通市通州区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张建新 |
韩袁 |
5 |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中心卫生院 |
顾成 |
顾华 |
6 |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卫生院 |
顾成 |
顾华 |
7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中心卫生院 |
张耀 |
刘建 |
8 |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卫生院 |
张耀 |
刘建 |
9 |
南通市通州区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杨红娟 |
曹莉丽 |
10 |
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卫生院 |
徐宝军 |
王学锋 |
11 |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五甲卫生院 |
葛卫兵 |
刘捷飞 |
12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十总卫生院 |
顾华 |
陈伟 |
13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骑岸卫生院 |
刘捷飞 |
丁杨单 |
14 |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四安卫生院 |
周永建 |
葛卫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以上14家医疗机构变更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3-86526668
联系地址及单位:南通高新区碧华路197号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226300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