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9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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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南通兆达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件注塑件和8000万套一次性餐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6〕15号 |
2026-4-22 |
2 |
关于南通顺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混凝土预制检查井2.1万件及路缘石470万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6〕16号 |
2026-4-22 |
3 |
关于南通中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增喷漆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6〕17号 |
2026-4-29 |
4 |
关于南通新三能电容器有限公司电容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通数据投环〔2026〕18号 |
2026-4-28 |
注:批文见附件。
(责任编辑:刘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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