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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通知书(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25 15:15:11
信息来源: 南通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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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现就南通星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娱乐场所经营许可听证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由和依据

有关南通星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娱乐场所申请拟作出的行政许可,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及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交的听证申请,我局依法组织听证。

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05月09日上午9:30。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金霞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听证主持人:

江晓波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听证员:

邱红梅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金新司法所所长 

张一苒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金新司法所司法干警

记录员:

沈晶鋆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副科长

四、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放弃听证;

2.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回避的,应在听证举行前三日以书面方式提出,应当说明理由;

3.依法可以延期听证;

4.有权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质证,提出维护合法权益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5.有权在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6.有权审阅并核对听证笔录。

(二)义务:

1.按照本《听证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2.参加听证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3.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4.遵守听证纪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手机关闭或调成振动状态,严禁在会场内接拨打或接听电话;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发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在会场抽烟、大声喧哗、鼓掌、哄闹;不得进行其它妨碍听证会场秩序的活动;

5.审阅并核对听证笔录后签名;

6.应当忠于事实,保守国家秘密。

五、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可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会前向听证机关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时间。

(二)参加听证时应携带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三)听证会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

联系人:沈晶鋆,联系电话:0513-86100595。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24办公室。

特此通知。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04月26日


(责任编辑: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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