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鼎盛路8号;
建设单位:南通鸿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鸿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租用南通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煅烧炉、球磨机、冷灰桶等生产设备,建设铝灰(渣)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资源化利用铝灰(渣)3万吨/年,包括铝灰渣(HW48,321-026-48)和除尘灰(HW48,321-034-48)两类,主要来源于南通市通州区铝工业企业和其下游压铸企业,服务范围为南通市通州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67%。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生产35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84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园区管网收集后排入北侧二号横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冷却系统排水一并接管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入通甲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2)大气污染防治。危废仓库贮存废气(颗粒物、氨)由整体换气负压收集,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FQ-1排气筒排放;投料、卸料废气(颗粒物)由各集气罩收集,与经管道收集的球磨、筛分废气(颗粒物)一并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FQ-2排气筒排放;配料、投料、冷却、包装废气(颗粒物)由各集气罩收集,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高FO-3排气筒排放:煅烧炉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氟化物、氯化氢)经“SNCR 脱硝+急冷塔+喷射活性炭+2#布袋除尘器+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FQ-3排气筒排放;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镍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及表2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脱硝系统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无组织排放的颗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煅烧炉、空压机和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球磨筛选产生的铝颗粒(含少量铝灰)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南通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除尘灰及车间沉降尘送至煅烧炉处理后回用;废包装材料(含生石灰包装袋)、废机油、废油桶、废试剂桶、化验室产生的废物、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滤袋、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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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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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顾晨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