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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超级电容器技术改造项目及全极耳超级电容器技术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24 15:20:23
信息来源: 南通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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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路998号;

建设单位: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拟将现有引线式锂离子电容器生产线改造升级为混合型超级电容器生产线及全极耳超级电容器生产线,利用现有引线式锂离子电容器生产线相关设备并新增部分设备,建设混合型超级电容器技术改造项目及全极耳超级电容器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混合型超级电容器及全极耳超级电容器的生产。项目达产后可年产混合型超级电容器400万Wh、全极耳超级电容器135万Wh。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从现有员工中调配,全年工作日为350天,生产班制为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数5600小时。项目总投资445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混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现有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3#排气筒排放;涂布机烘干系统密闭,负压收集涂布废气,收集至现有冷凝+水喷淋处理装置处理后由30m高现有1#排气筒排放;注液废气采用密闭空间整体换气,收集至现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30m高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及现有项目的危废库暂存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述气体未收集部分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步处理,废水接管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包括各类生产设备、空压机、冷却塔及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普通废包装、不合格品、边角料收集后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废电解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冷凝废液、喷淋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依托现有并新增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内涂布区域、化学品库、污水处理区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依托现有一般防渗区,包括化粪池、原料仓库、一般固废堆场、生产车间其它区域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028926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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