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南通正北店共1家提交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依法同意注销上述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