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南通逍之遥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4MAE62EAD7X
地 址: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洲路88号快乐家园商业北101二层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汪鹏程
投资人姓名:汪鹏程、顾宇飞
申请计算机数量:66台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13日(拾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话:0513-86028107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G004窗口
邮编:226300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02月27日
(责任编辑: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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