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我委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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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 |
通高新管环审〔2026〕14号 |
2026.04.29 |
2 |
新能源精密塑性成形零部件项目 |
通高新管环审〔2026〕15号 |
2026.04.30 |
注:批文见附件。
通高新管环审〔2026〕14号-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通高新管环审〔2026〕15号-关于新能源精密塑性成形零部件项目.pdf
(责任编辑:倪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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