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南通沐春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鑫(南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南通雅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3家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依法同意注销上述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倪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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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南通沐春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鑫(南通)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南通雅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共3家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决定,依法同意注销上述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