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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备用滤芯的研发、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7 10:27:55
信息来源: 南通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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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霞路以南、金源路以西、金渡路东侧;

建设单位:江苏优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通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苏优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霞路以南、金源路以西、金渡路以东新征用地15765平方米建设“环保设备用滤芯的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建筑面积共28741.06平方米,利用现有项目搬迁设备,并新购双单效复合设备、熔喷生产设备、熔喷无纺布带电加工设备、折纸注胶一体机等生产设备建设环保设备用滤芯生产线,现有熔喷无纺布、无纺布过滤片均作为滤芯生产的中间产品,不再单独出售。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形成年产普通环保用滤芯250万个、复合滤芯50万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熔融、改性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熔喷加工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备清理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管道密闭收集进“水喷淋(自带除雾器)+二级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汇入25米高排气筒(1#)排放;熔喷无纺布烘干工序及骨材无纺布后整理工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2#、3#、5#)排放;热熔胶加热粘合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4#)排放;滤材涂胶及贴边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6#)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整体换气方式收集进“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7#)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设置雨、污排口各1个。造粒冷却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浸泡驻极废水、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弃水、喷淋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接管至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通甲河。

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各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HW49)、喷液废液(HW49)、废机油(HW08)、废胶桶(HW49)、废活性炭(HW49)、空压机含油废液(HW09)、废石蜡油(HW08)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普通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煅烧灰烬、废滤渣及废滤网、抽检废样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膜组件及废滤芯由供应商回收,废磷酸铁锂电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的要求。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028926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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