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欣路东侧、康富路南侧地块;
建设单位: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
环评机构: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通州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进行搬迁重建,现有医院设施设备全部淘汰处置。项目新址位于通州区金新街道金欣路东侧、康富路南侧地块,用地面积5587平方米,新建医疗综合楼(设置急诊、放射科、综合门诊、发热门诊、输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用房、妇女保健、健康体检与管理中心、免疫疫苗(儿童预防)健康管理、免疫规划疫苗、儿童保健、中医馆、病房等)、附属设施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该项目总投资79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6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中药煎制过程产生的异味废气、消毒废气(非甲烷总烃)均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通过对污水处理构筑物采取加盖密闭、投放除臭剂以及合理布局煎药室、推拿室位置使之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措施来减轻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标准限值,场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中的标准限值,场界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中的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设置雨、污排口各1个。空调冷却水、地面清洗污水、医疗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水解+接触氧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规模为40m3/d)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通甲河。
接管废水中的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同时应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医院西、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东、南边界噪声执行2类标准限值;排污口设置须符合《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处理装置污泥(HW01)、医疗废物(HW01)、废药品(含中药渣,HW03)、沾染药品及试剂的废包装(HW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未被污染的废药品及试剂外包装材料、未被污染的废输液瓶(袋)分别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设置规范》(DB32/T3549-2019)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的要求,未被污染的废输液瓶(袋)的回收应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17]58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028926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