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阚家庵村98号25组、28组(兴仁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南通京通石墨设备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京通石墨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通州区兴仁镇阚家庵村98号25组、28组(兴仁工业集聚区),总投资1200万元建设扩建年产石墨换热器设备5.5万平方米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石墨换热器设备5.5万平方米。项目不新增定员,年运行30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2400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0m高排气筒排放;下料、车加工、钻孔、切割、精加工废气经伞型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挤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浸渍、加热固化、混合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水喷淋+除雾器+四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侧吸风收集后通过“油帘喷雾+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筛粉、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本项目锅炉蒸汽冷凝水、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委托南通市通州区利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清运至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3)本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铣床、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5-85dB(A)之间,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使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石墨废料、普通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石墨废渣收集后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水膜除尘废渣收集后委外处置;废漆渣、油帘废油、废漆桶(含稀释剂桶)、废树脂、废树脂桶、废机油/含油废液、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1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524077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投资管理科(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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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投资管理科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