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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用超级电容器技术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2-22 09:37:44
信息来源: 南通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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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998号;

建设单位: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布鲁环境技术(南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属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超级电容器产业化扩展项目于2017年取得环评批文(通行审投环[2017]39号),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对现有项目锂电子电容器生产线进行改建,改建后年产引线式锂离子电容器32.4万只,同时新增生产设备,建成软包式锂离子电容器生产线,增加软包式锂离子电容器年产32.4万只的生产能力,改建完成后将形成年产引线式锂离子电容器和软包式锂离子电容器各32.4万只的生产规模。改建项目不新增职工,所需职工在厂内调配,年工作日24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改扩建项目涂布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由冷凝回收+水喷淋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1#)排放,抽真空废气和注液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表1中限值要求;投料粉尘经集尘系统收集后由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表1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表3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以车间一、车间三为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以车间四为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2)项目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至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锟压机、全自动分切机、全自动订卷机、双串套管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0dB(A),经优化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本项目边角料、不良品、集尘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出售;废活性炭、废电解液、废桶、污泥、NMP回收液、合浆残渣和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028924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子邮件:zsr19740111@126.com

联系人:施杰杰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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