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个人(单位)向我局提交中医诊所注销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同意予以注销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备案中医诊所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或个人 |
机构名称 |
备案编号 |
机构地址 |
主要负责人 |
经营性质 |
备案注销日期 |
备案注销原由 |
钱亚忠 |
通州至本堂钱亚忠中医诊所 |
MABR7XAG432061217D2182 |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金霞路和海五线交叉口南侧 |
钱亚忠 |
营利性 |
2025年12月18日 |
中医诊所自愿终止执业活动 |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2025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卫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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