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杏园西路北侧、金鼎路东侧地块;
建设单位:旭东汽车零部件制造(南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旭东汽车零部件制造(南通)有限公司拟投资145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铝压铸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项目新增研磨机1台、清洗机3台、干燥机2台、油压机22台、烘干炉2台、加工中心19套,保温炉加热方式由电改为天然气,新增清洗、烘干工艺。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产品方案不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车间一、车间二产生的压铸废气由各自集气罩收集经油雾处理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0m高1#、2#排气筒排放;车间一投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产生的油雾分别经自带油雾处理器处理后车间外无组织排放;车间一、车间二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21m高3#、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分别以车间一为边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以车间二为边界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2)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震动研磨废水、产品清洗废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等收集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接管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压铸机、加工中心、切割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源强为80-90 dB(A),通过合理布局和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本项目边角料、废抛丸、收尘装置收集粉尘、废交换树脂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外售;含油抹布、废劳保、废导热油、废冲头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油桶、污泥、废滤芯、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时放置在厂区危废仓库,并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31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028924
联系地址: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zsr19740111@126.com
联系人: 施杰杰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