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审批公示

南通新飞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及绿色照明行业专用电容器项目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15 08:55:42
信息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字体: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工业园西区;

建设单位:南通新飞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布鲁环境技术(南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通新飞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工业园西区,总投资12000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及绿色照明行业专用电容器项目,建筑面积28514.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新能源汽车及绿色照明电子行业专用铝电解电容器3.2亿只,新能源领域(太阳能光伏、工业控制、各种电源等、汽车充电桩)专用铝电解电容器875万只。项目定员60人,年运行300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7200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裁切、卷绕粉尘使用吸尘管收集后经干式外滤式脉冲布袋防爆除尘机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解液配置、含浸废气采取整体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分别以2#车间、3#车间、污水处理站为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3)本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真空含浸机、自动开片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废边角料、除尘灰、不合格品、废布袋、普通废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出售;废过滤膜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废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电解液、废包装桶、空压机废过滤器、空压机含油废液、除雾器废过滤材料、污泥、废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6524077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

电子邮件:tzhbkfk@sina.com

联系人:投资管理科

邮编:22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管晨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累计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