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1)
现将2020年2-7月份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州区第一集贸市场任红祥经营的韭菜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进货日期:2021.01.18;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检验不合格项目:腐霉利;被抽样单位:任红祥。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通市监案字(通州)市监处字〔2021〕 0227号,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8.13元;2、罚款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二、通州区石港镇浙港超市经营的韭菜
(三)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进货日期:2021.01.17;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检验不合格项目:腐霉利;被抽样单位:通州区石港镇浙港超市。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通市监案字(通州)市监处字〔2021〕 0289 号,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6元;2、罚款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