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1)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14:27 累计次数: 字体:[ ]

现将2020年2-7月份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州区第一集贸市场任红祥经营的韭菜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进货日期:2021.01.18;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检验不合格项目:腐霉利;被抽样单位:任红祥。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通市监案字(通州)市监处字〔2021〕 0227号,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8.13元;2、罚款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二、通州区石港镇浙港超市经营的韭菜

(三)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韭菜;进货日期:2021.01.17;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检验不合格项目:腐霉利;被抽样单位:通州区石港镇浙港超市。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通市监案字(通州)市监处字〔2021〕 0289 号,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6元;2、罚款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