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19 15:41 累计次数: 字体:[ ]

现将2021年4-6月份 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州区西亭镇杰忠超市经营的绵白糖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绵白糖;生产日期:2020-10-12;抽样日期:2021-3-29;日规格型号:800克/袋;保质期:18个月;生产者名称:如皋市天明食糖分装厂;生产者地址:如皋市搬经镇中心居二十一组158号。

检验不合格项目:还原糖分;被抽样单位:通州区西亭镇杰忠超市。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通市监案字(通州)市监处字〔2021〕 0551号,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0元;2、罚款687.5元。

二、上海如海超市通州兴仁加盟店经营的白酒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金牛拦粮食白酒;生产日期:2020-09-05;抽样日期:2021-04-13;日规格型号:450ml/瓶酒精度,42%vol;生产者名称:河北喜宴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者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遂城村。

检验不合格项目:酒精度;被抽样单位:上海如海超市通州兴仁加盟店。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通市监案字(通州)市监处字〔2021〕 0446 号,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4元;2、罚款1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