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第1季度3件不合格食品案件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州区二甲镇冯仰彪水果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3年11月08日;抽样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嗪;被抽样单位:通州区二甲镇冯仰彪水果店。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14.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文号:通州市监处罚〔2024〕0300064号
二、徐静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铁棍山药;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0日;抽样日期:2023年10月12日。
检验不合格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被抽样单位:徐静。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处罚文号:通州市监处罚〔2023〕0501011号
三、金乐农贸市场赵顺利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
(一)抽样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鳊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3年10月22日;抽样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检验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被抽样单位:金乐农贸市场赵顺利。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质量不合格鳊鱼(淡水鱼)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2元;
2.罚款500元。
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行为,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警告。
处罚文书:通州市监处罚〔2024〕0200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