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15: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

根据南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食品抽检分配方案的通知》(通食安委办〔2020〕25号)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20〕11号)的相关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通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信息属性:主动公开)

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标准

区级财政保障计划批次数

人口数

(万人)

备注

6份/千人

6540

109

1.检测计划数为实验室法定检测,包括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区农委、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

2.计划数按照6份/千人核定,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不含国家级抽检、省级抽检、市级抽检,不包括快检。

3.检测经费由区级财政保障。

4.人口数参照市统计局2019年南通市人口发展情况分析中的常住人口数确定。

5、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奶等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为必检项目。

6、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校园周边食品抽检批次比重。

任务单位

实施计划批次数

区农委

畜产品、水产品

100

食用农产品

1200

发改委

粮油

6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

1100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

1020

食品

生产

150

流通

1270

餐饮

490

保健品

50

食用农产品

1100

合计

6540

(1)关于下达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