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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通州区“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及工资情况简析

发布时间: 2020-05-07 10:53:39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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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以来,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我区坚持疫情防控、企业生产“两手抓、两手硬”,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社会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全区共有“四上”单位1258家,同比减少93家;从业人员34.77万人,下降13.4%;“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6792元,同比增加415元,增长2.5%。其中,建筑业从业人员24.74万人,占比71.2%;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7397元,增长2.6%。

二、现状分析

1、二三产业工资差距减小。分产业看,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均有所下降,平均工资均上升。一季度末“四上”单位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2.76万人,同比减少5.22万人,下降13.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01万人,同比减少0.16万人,下降7.4%,占全区“四上”单位从业人员5.8%,占比上升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6889元,增长2.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5319元,增长8.1%。二三产业工资水平相差1569元,同比减少766元,工资差距逐渐缩小。

2、行业平均工资“10升5降”。分行业看,15个行业门类从业人员“3升12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0升5降”,其中六个重点行业工资水平“5升1降”。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这三个行业门类从业人员有所增加,其他行业从业人员均下降,其中教育,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人员同比减少较多,降幅均超60%。15个行业门类中,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28656元,是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2.77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最快的前三个行业分别是教育,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房地产业,增幅均超30%。六个重点行业中只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水平下降,是行业从业人员结构发生改变导致的。

3、中小微企业用工占比九成以上。一季度末,全区“四上”单位共有1258家,其中1233家是中小微企业,占比98%。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33.09万人,在全区“四上”单位从业人员中占比95.2%,其中,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吸纳从业人数最多,共有24.54万人,在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中占比74.2%。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6778元,略低于“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不断发展,中小微企业逐渐显露出经济实力,成为扩大就业的新引擎、带动工资水平提升的新动能。

4、地区工资水平不平衡。分地区看,全区“四上”单位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高新区和金沙街道,共有22.88万人,占比65.8%。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地区分别是平潮镇,五接镇和高新区,平均工资均超过1.8万元,川姜镇平均工资最低,仅12636元。全区有6个地区平均工资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他地区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十总镇增幅最高28.5%,川姜镇下降最多,下降24.5%。川姜镇以家纺用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为主,且从业人员中外来务工人员占比较高,受疫情和上下游企业复工等情况影响导致平均工资偏低。

三、相关建议

1、构建新型产业结构,提升综合实力。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只有保持经济稳步较快发展的步伐,全区社会综合实力不断的提升,才能保证就业岗位的增加,工资水平的稳定增长。一要继续推行“三去一降一补”政策,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能,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二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市场发展新活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三要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培育企业创新发展,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

2、落实减负政策,提升中小微企业支付能力。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支持普惠金融政策措施,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政策,有力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持续巩固和提升政策效果,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促进企业的创新与发展。

3、加强工资监管,健全企业工资改革制度。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力度,依法进行查处不按照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实时地推进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健全适应新经济发展的企业工资制度。工资水平与企业经营状况挂钩,不仅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能更好地吸引人才,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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