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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示(2024年第1号)

发布时间: 2024-02-26 14:43:28
信息来源: 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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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28日起,对二甲镇党委书记丁志岗同志、镇长姜铮莉同志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及时向我局反映,也可以在审计组进点后,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核实。审计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审计组联系人:徐斐

审计组联系电话:86512986

审计组办公地点:区行政中心审计局1430室

特此公示。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南通市通州区审计局

2024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季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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