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2023年度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14: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园、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根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通民发〔2020〕70号),我区已将部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道),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基本生活困难,进一步发挥了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为确保各镇(街道)落实好临时救助审批工作,结合2022年度临时救助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现将2023年度临时救助备用金70万元(详见分配表)拨付给你们。

各镇(街道)要认真审核申请临时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遭遇的困难情形,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审批权限,完善审核审批手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及时开展小额(不超过低保标准4倍)临时救助。要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除紧急情况启动紧急程序救助,可直接发放现金或物资以外,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要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确保“救急难”资金能够直接到户,及时有效的帮助困难群众。

附件:2023年度临时救助备用金分配表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

2023年度临时救助备用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2023年度预拨资金

备 注

金沙街道

9

西亭镇

7

二甲镇

6

东社镇

5

十总镇

3

石港镇

6

刘桥镇

6

五接镇

3

兴东街道

4

兴仁镇

7

先锋街道

4

金新街道

10

合计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