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南通市通州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通知 (2025.10.09)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16: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约定,定点单位因人员配置等原因,主动提交中止申请,现中止我区二甲镇新市居卫生室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