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复)公示书Ⅱ(2023.11.07)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经鉴定专家组评定,沈依群1位人员符合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重度失能Ⅰ级标准,公示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碧华路197号)五楼照护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86113967 86028381
符合重度失能Ⅰ级标准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1 |
沈依群 |
3206241940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