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16:2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区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通州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通州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履职,夯实法治保障

2023年,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4.97万人,参保结构不断优化,参保率稳定在98.5%以上。全年医保基金收入25.7亿元、支出23.9亿元,基金收支保持总体平衡。

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工作。通过大数据比对,排查未参人员信息反馈至各镇街,为扩面提供数据支持,重点做好新业态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参保动员工作,强化与税务、民政等部门衔接,建立参保办理一窗制,确保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公共服务品质持续提升,守正创新,做好经办服务加减法,手工零星报销费用、线上异地备案审核、定点协议管理机构纳入经办时限全面提速,加速延伸基层服务触角。2023年9月在全市率先在232个村(社区)建成医保公共服务点,构筑“圈站点室”全域覆盖,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报道点赞;大幅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与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充分沟通,全面升级医保信息系统,在全市率先探索启用医保“刷脸”支付新功能,有效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的医保支付需求。

多维构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有效落实医疗救助制度。2023年,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33.61万人次,救助金额4225.19万元,全区医疗救助重点对象、肇事肇祸和流浪乞讨等精神障碍患者共计实施救治578人次,救助金额共计286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家庭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完善照护服务制度体系,严把评估标准,组织召开失能评定专家培训会,完成复评存量工作;确保待遇动态调整,确定片区定期轮换管理机制,在评定、居家和稽核等方面统一业务操作口径,开展全环节排查;协同推进惠民商业保险,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承保单位做好推广宣传和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江苏医惠保1号”。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能力。年初将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用法守法,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全体干部职工通过“中国普法”、“法治教育”、“清廉江海”等在线学习,利用主题党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结合部门实际工作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这一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宪法宣传周”、“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尊崇宪法、维护宪法。2023年,全局32名行政执法(监督)证持证人员全部完成“线上+线下”学习培训课时,考试合格率为100%。

落实普法职责,提高法治水平。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我局定期组织对全区“两定”机构医保工作人员及“15分钟医保服务圈”医保经办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考试活动,不断增强医保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结合“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居、进机关“八走进”,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培训,着力提升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医疗保险政策、主动投身医保事业中来;三是以4月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贯穿全年,我局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宣传活动和曝光典型案例,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2023年实现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DRG付费全覆盖,聚焦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费用发生情况,开展季度分析交流,根据省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精算模型,组织完成全区定点医疗机构集体协商分组方案;持续推进阳光采购工作,推进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耗材均在省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集采平均完成率达130%;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精神类、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单颗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控制在3754元以内;稳步推动新法高效实施,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稳步推进政策培训、经办服务衔接,广泛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真相》短视频获评全国医保基金监管短视频大赛“优秀奖”。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全力推进现场检查全域覆盖。围绕省、市负面清单,聚焦多发、高发违规行为,按时序完成年度现场检查全覆盖。2023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16家,处理408家,追回违规费用和违约金 765.50万元;双管齐下提高基金监管效能,重点开展卫生室、DRG支付、定点养老机构、照护保险专项、省重点监督检查交办等专项稽核;常规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对一般检查治疗、医学影像等问题自查整改,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口腔科自查自纠;升级监控系统提高监管成效,全区所有村卫生室与定点零售药店全部升级配备两套远程视频管理设备,同步增设音频功能,聚焦异常数据实施智能监管;合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检查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完成58家定点单位检查和结果回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完成率100%。

(五)坚持依法决策,有效履行职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基础。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部门)负责同志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清单编制,提升法治职能。作为全口径权责事项清单和核心事项清单编制试点单位,我局认真梳理各类法律法规中涉及医保职能的条款,结合本单位“三定”规定,就重点业务领域、核心权责事项进行逐项研究、征求意见,共编制形成全口径权责事项清单30项,核心权责事项清单16项,进一步厘清本单位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对更好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法制保障。为确保全区医保领域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需要维护时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2023年4月,我局与江苏省内律师事务所续签《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论证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将法治建设与医疗保障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布,并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评估和年终述职内容。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举措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常态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推进全区医保法治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是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宣传,不断提升医保法规政策社会知晓度。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加强行政执法文书、执法流程、执法标准等规范化建设,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