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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十四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4 09:38:05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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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通州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根据《南通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南通市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规划期为2021-2025年。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十四五”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应对重大疫情风险挑战,坚定扛起人社部门职责使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力守住“六保”底线,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在疫情大考中贡献人社力量。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

(一)城乡就业创业更加充分。积极就业政策和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明显增强,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2%以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者人数达4.1万人;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3478.9万元,惠及企业职工15.1万人;成功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1个,省级充分转移就业乡镇15个(按原区域划分),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5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个。

(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与主城区接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市区统筹、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业务纳入市级大系统。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形成比较完备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借助社保登记成果和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后的有利条件,推动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参保,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提高法定人群社会保险覆盖面。“十三五”期末,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09%。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由20162165元/月提高至20202640.6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16115元/月提高至2020253元/月。截止2020年底,全区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0.83万人。“十三五”期间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884万元。

(三)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完善人才体制机制,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政策。2016年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发〔2016〕22号)。打通人才自主评价通道,给予具备条件的建筑企业自主评审权。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博士后工作、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有序推进。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素质结构不断优化。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大力引进海内外实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吸引各类人才向通州汇聚。“十三五”期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7.5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23万人,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由2016年的747人提高至2020年的1129人。

(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有序。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工资收入结构更趋优化,统筹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落实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有效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薪酬调查、人工成本监测等载体,初步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定期研究会商机制和刑事案件移送等机制,确保欠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十三五”期间,全区企业工资最低标准一类地区经三次上调,由960元/月提高到2020元/月。

(五)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关系运行保持和谐稳定,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逐步凸显,劳资纠纷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成效显著,规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逐步形成。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南通亚振东方家具有限公司2018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兴仁镇和石港镇分别于2018年、2019年被评为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十三五”期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结案率达95%;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达100%。

(六)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依托社保业务一体化系统,实现五险同征并纳入南通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深入推进用人单位缴费申报业务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卡代扣社保费业务,布设264个社保卡便民服务终端,通过社保卡服务、城乡居保缴费、金融账户余额查询等服务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服务模式,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完成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118万人,累计完成制卡111万人次,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

专栏1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15年基数

“十三五”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2016-2020年)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4.3]

[4]

[4.72]

2.城镇登记失业率(%)

2.52

<3

1.75

3.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 

97

>94

95

4.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

[2]

[2]

[1.52]

5.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人数(万人)

[0.195]

[0.2]

[1.1]

6.城乡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免费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

100

100

100

7.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6.60

98

97.96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3.6

14.7

16.05

9.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8

>98

98.5

10.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95

>95

95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4

>94

99

12.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员数(人)

699

800

1129

1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50

80

111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将推动形成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把潜在战略优势转化为现实发展优势,积极助推通州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当前,中央明确将稳就业摆在“六稳”之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将保居民就业作为“六保”之首,把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到宏观政策层面,这是各级政府和人社部门的第一位工作和重大政治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区级实施的各项政策举措重民生、顺民意、合民心,全区上下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满怀求发展的强烈愿望,将成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跨越的最有利条件。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贸易,中美经贸摩擦趋向长期存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社保参保扩面空间收窄,社保降费率和阶段性减免缴费政策大力实施,社保待遇刚性调整,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面临巨大挑战。就业方面,经济增速换档,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规模、数量不断扩大,新生代劳动者不愿从事单一繁重工作,进一步加剧了企业招工难;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创业扶持工作手段和载体比较单一,就业培训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社保方面,劳动年龄人口逐年减少,人口老龄化加剧,享受待遇人数增多,社保基金支付压力大;参保人员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增强,群众对提高待遇诉求和公平性期待越来越强烈,信访维稳压力大。人事人才方面,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短缺,还不能满足经济建设发展需要;涉及改革任务重,点多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劳动关系方面,劳动者利益诉求多元化,劳资纠纷调处难;职工欠薪问题呈现出“涉及领域扩大化、利益主体多元化、诉求方式多样化、处置工作复杂化”的趋势,清欠工作难度增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信息化、标准化与人民群众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面对“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锐意进取的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和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深化改革、坚持创新。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深化人力社保领域改革,创新思维观念、体制机制、管理方式,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新突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从通州区情出发,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各区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统筹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发展,使各项工作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整体推进。

——夯实基础、提升效能。围绕标准化、均等化、信息化,大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体系、人员队伍和信息网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普惠可及、保障公平、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实现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就业。把握“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这一根本要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就业创业活力进一步释放,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就业质量明显提升,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到“十四五”期末,全区实现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2.25万人,支持城乡劳动者成功自主创业0.75万人;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全面覆盖。 

——形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快落实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进程,巩固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到“十四五”期末,城乡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左右。

——形成服务创新驱动的人才资源保障体系。以人才强区为目标,紧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全面推进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人才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建成一支结构优、创新创业能力强、具有竞争优势、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力争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1175人。

——形成更加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推动事业单位人员收入与经济发展、职务职级与岗位绩效相协调。加大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力度,逐步健全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实现企业劳动者工资收入总量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形成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体系。

——健全更加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完善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岗位设置制度。到“十四五”期末,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制度体系。

——建立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进劳动关系协商三方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解决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到“十四五”期末,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4%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100%。

——优化更加均等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源,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构更加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公共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到“十四五”期末,力争覆盖城乡居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部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基数

“十四五”

规划目标

属性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4.72]

[4]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1.75

<3

预期性

3.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万人)

[1.52]

[0.5]

预期性

4.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人数(万人)

[1.1]

[0.75]

预期性

5.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6.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7.96

98

约束型

7.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8.5

>98

预期性

8.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95

>95

预期性

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9

94

预期性

10.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人)

1129

1175

预期性

11.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111

112

预期性

1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0

>60

预期性

13. 专业技术人才(万人)

[7.5]

[8]

预期性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四、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推动实现更加稳定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扩大就业与提升质量并重、创业带动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工作目标。

1.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将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促进产业升级和扩大就业规模、调整就业结构良性互动。积极推动就业向“服务业就业为主、就业与创业相结合、智力和技能型劳动就业为主”转型。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积极完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扶持政策,加快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帮扶计划,提高政策扶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落实政府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多元化就业政策支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2. 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等“五大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大力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扎实推进就业援助、创业扶持、人才支持、社保托底、技能提升、人社服务等人社精准扶贫“六大行动”,将就业援助与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相结合,与基层平台建设相结合,与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相结合,确保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3.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培训。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通州特色的新型技能型劳动大军。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完善政府补贴培训政策,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职业培训比例,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开展各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积极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职业培训行动。鼓励企业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和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4. 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提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向社会提供及时、准确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在引导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中作用。实施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完善现场招聘与网上招聘、大型招聘与日常招聘、综合招聘与专场招聘相结合的服务机制,创新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校园行”等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提高招聘活动针对性和成交率。

5. 扎实做实精准就业扶贫工作。依托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立信息数据库,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服务,并及时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通过举办招聘活动、运用微信、网络等现代化服务手段,为用人单位和贫困劳动力牵线搭桥;根据贫困劳动力身体状况、文化程度、技能特长、个人意愿等特点,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项目,组织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加大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创业帮扶,鼓励和促进自主创业,实现转移就业。鼓励各地组织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对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进行托底安置。

6. 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就业信息监测制度,逐步扩大监测范围,提高数据质量,实现对全区就业服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状况动态监测。完善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体系,提高就业创业数据统计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失业预防和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综合作用。建立完善就业形势分析和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就业失业应急机制,努力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 

专栏3  促进就业项目

1. 创业政策提升行动。加速构建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实行创业培(实)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失业人员创业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 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升行动。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等就业帮扶工程;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小微企业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3. 农民工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免费培训,重点加大新生代农民工基本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力度,使大多数在岗农民工由普工发展为技能型。

4. “送培训、强技能”提升行动。坚持紧贴市场、紧贴岗位、紧贴需求原则,掌握产业发展需要、就业和劳动者需求信息,向社会公布培训服务项目清单,供劳动者选择。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载体,统筹优化培训项目,丰富培训手段,力争为每一名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培训服务,让每一名符合政策的培训者享受政府补贴,实现“培训人群广覆盖、培训项目全方位”。 

5. 区级人力资源市场提升行动。实现“政策咨询、求职登记、用工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扶持”一站式服务。

(二)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实现社会保障基本制度逐步定型、体制机制更加完备、法定人员全面覆盖、基本保障稳固可靠、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监督执法严格有力、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可及、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1. 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持续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逐步化解养老保险“双轨制”矛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缴费档次、财政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水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增强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拓展工伤预防实施项目,有序扩大工伤康复范围,积极开展职业康复试点,实现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伤补偿“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衔接,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落实国家关于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职工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制度。做好城乡劳动者跨地区就业、跨制度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网上办理转移接续工作,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健全部门信息动态共享联动机制,加大参保监管力度,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全面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针对新业态特点,建立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登记办法,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鼓励引导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推进新增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鼓励和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从制度上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准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强化参保缴费激励机制,调动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自觉主动参保积极性。深入实施特困群体助保工程,积极帮助中断缴费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统筹做好各类困难群体参保工作。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工作思路,在扩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覆盖面同时,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社会保险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和促进就业。

3.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社会保险监督法规制度,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发挥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功能,做实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提高扩面征缴质量,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把好基金进口关。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网上实时监管,强化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动态监测预警,把好基金运行关。完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措施,加强待遇支付稽核,防范骗保欺诈行为,把好基金出口关。提高基金调剂防范风险能力,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财政兜底保障和历史欠账偿还机制,确保基金按时足额支付,促进基金长期平稳运行。

4.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企业用工成本以及竞争力之间关系,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序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增长。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5. 提升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水平加大对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按照“区级管理、街镇经办、村社区代办”社保服务体系建设思路,进一步完善社保分级经办管理服务职能,提升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行“综合柜员制”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创新退管服务模式。探索整合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退休管理服务资源,加快搭建城乡一体化、管理社会化和服务均等化相结合的退管服务系统。

专栏4  社会保障项目

1. 全民参保登记提升计划。对全体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逐一登记,核查比对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年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等制度。

2. 统筹城乡的社保体系建设行动。实施职工养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制度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的统一。

3. 特困群体助保行动。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府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助保机制,着力帮扶低保人员、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深化实施“助保行动”,加快实现社会保障全民覆盖。

4. 退管服务一体化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城乡一体退管服务场所建设,打造集医疗保健、健康教育、文体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型活动场所,打响全省有影响力的城乡退管服务品牌。

(三)加快构筑通州人才集聚发展新高地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适应人才工作新形势,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搭建人才发展平台,加强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工业强区战略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1.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全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加强市场服务功能提升,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引擎。全力打造智能化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和职业供求信息精准采集、监测,科学研判市场发展形势,提升服务精准率。通过建立职业指导专家库、引进品牌职业素质测评系统等形式,强化职业指导特色服务,实现服务转型升级。加大人力资源项目和课题引入和研发,强化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

2.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立足通州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突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使各类人才心向通州、集聚通州、融入通州,加快聚集一批重点领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配置机制,畅通人才流通渠道。实施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创新技术、技能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形式。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完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引导人才向基层、艰苦地区和关键岗位流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保证人才投入,提高人才待遇和工作条件,营造人文环境,投入人文关怀,真心实意帮助人才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挥好。

3.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区情,以用为本,加快培养事业单位紧缺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造就一批能扎根基层、为我所用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做好高级专家培养、选拔和推荐等工作,培育壮大区级专家队伍。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体制。促进职称政策与人才成长规律相适应、结构比例与事业单位发展相适应、队伍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4.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高技能人才激励方式,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的复合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以实施全区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为龙头,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快重点行业领域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积极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积极组织参加“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推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带动广大劳动者“技能成才”。

5.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完善引才引智政策措施,着力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快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建设,确保“一站式”服务落到实处。畅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通创新创业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留学人员联谊会作用,为留学人才创新创业牵线搭桥。

专栏5  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 产业人才引进工程。围绕全区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适应供给侧改革需要,统筹做好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海外人才以及通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2.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重点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知识更新培训。

(四)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水平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人事管理与人事服务相结合原则,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有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实现管理方法不断创新。

1. 全面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分业分类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日常管理,重点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环节,建立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完善岗位变动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开展考试环境治理,加强人事考试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健全考试安全运行机制,推行电子化考试,推进人事考试工作科学发展。

2. 着力推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全面深化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聘用合同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签订、竞聘上岗、考核和奖惩等工作,形成简便易行、科学高效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

(五)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

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实现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

1. 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着力完善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落实促进职工工资增长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工资持续性宏观监测和调控,及时发布人工成本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和劳动力有序流动。完善薪酬调查长效机制,健全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基本制度,落实好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扩大行业协商建制领域,切实提高技术工人、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负责人薪酬管理,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规范公开制度;加大对国有企业内部分配指导力度,形成企业负责人与职工之间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2.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根据上级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总量规范管理,形成并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其他社会群体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继续组织开展薪酬调查工作,探索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完善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完善根治欠薪机制。推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预警防范、快查快处、部门联动、支付保障、信用监管等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管理、工资单独列支、银行定期代发工资等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专栏6  收入分配项目

1. 企业薪酬调查项目。健全完善薪酬调查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的持续性宏观监测和调控,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项目。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依法推进各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健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运行机制。

3. 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项目。扩大行业协商建制领域,推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拓展。

4.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积极实施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规范行动、工资支付日常监管行动、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立行动、拖欠工资案件联动处置行动,依法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六)着力构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和分类指导,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根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加强对劳务派遣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自主协商集体劳动关系的制度和机制,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问题,积极参与各类尤其是群体性劳资矛盾的调处。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坛”活动为重点,全面做好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全区劳动关系和谐度。

2.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各级各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专业性预防调解,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加强基层预防调解工作,推动争议处理工作向一线下沉。优化仲裁办案制度,创新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加快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加大终局裁决力度。深化人民法院、劳动监察、司法等部门联动,协调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审判、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调处机制。加强人民法院裁审衔接,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联席会议等载体作用,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探索管理体系创新,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3.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严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机制创新。综合运用各种执法方式,完善日常巡查和书面审查制度,强化对劳务派遣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处和督办力度。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完善和落实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制度,不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问责。健全多部门执法协作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协作制度,推进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监管制度。加强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两网化”管理运行质量,将监管力量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专栏7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项目

1.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积极培树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先进典型,进一步拓宽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覆盖面,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延伸至中小企业和工业集中区。打造一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项目,加大宣传力度,以先进典型引路,强化示范效应,放大建设效果。引导和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人员配置、办公场所、信息化程度、办案质量等系列指标落实,提升仲裁整体水平。在全区镇(街道)、工业园区、商会(协会)普遍建立调解组织。在大中型非公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加强法院、总工会、经信等部门的联动,将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纳入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范畴,夯实一体化调处平台,实现一体化调处机制常态化运行。

3.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企业建设。加大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推动中小微企业参照劳动用工规范指导手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信息化、标准化、均等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保障公平、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 提升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水平。按照整合、补缺、标准化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和完善区级及以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集中提供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人事人才等基本公共服务。鼓励镇(街道)、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窗口)与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全面实现区级、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

2. 全面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配合省、市信息化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全区、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系统数据的共享和同步。推进基层信息服务,全面拓展电子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应用,利用自助服务、移动互联网,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完善“内在统一、外在多元”的智慧服务体系,构建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信息安全经费投入,做好系统、网络、数据、设备安保工作,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安全。

专栏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项目

1.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平台向农村延伸、服务向基层下移的要求,以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为标准,健全完善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简化业务,再造流程,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基础上,搭载更多便民服务职能。

2. 区级社会保障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推进区级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建设,统筹考虑,实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发、档案管理等经办服务“一站式”办理。

五、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依法行政。加快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审查和有效期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和服务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持续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保等重点领域以及重大改革项目、服务标准推广实施、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等重大事项的投入力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确保财政投入力度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匹配。

(三)强化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和监测工作,科学设定年度计划监测指标,健全监测指标体系。建立规划实施预警机制,加强评估平台和评估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与规划制定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规划解读和成就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推动规划实施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整合基层平台宣传力量,加强基层平台宣传力度,畅通基层平台宣传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马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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