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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30 09:59:38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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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结合我区医保工作实际,决定延长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二、参保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在本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持我区居住证或暂住证,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三、缴费标准  640.png  四、待遇享受

  2023年2月28日前,按规定参保缴纳我区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人员,2023年1月起正常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缴费途径

  (一)“南通医保”APP:下载南通医保”APP,在居民医保缴费模块进行缴费操作。

  (二)支付宝: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进行缴费操作。

  (三)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进行缴费操作。

  (四)江苏税务APP:江苏税务APP,社保业务模块—社保缴费进行缴费操作。

  (五)银行缴费:可通过以下经办银行柜面进行缴费或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将医保费存入签订委托代扣关系的经办银行卡中,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我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农商行、邮储银行7家银行网点的柜面均可经办缴费业务。

  (六)自助机缴费:通过所在镇(街道)社区(村)党群(为民)服务中心的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银联POS机等缴纳。

  六、注意事项

  首次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的,如新生儿以及2022年度中断参保、户籍迁入的参保人员,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先进行参保登记。非首次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无需登记,缴费即参保。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七、咨询电话

  医保政策咨询热线:12393,12345;

  税务缴费咨询热线:12366。

 

 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瞿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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