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主题服务 / 社会保障

关于第四季度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13 11:02:52
信息来源: 区人社局
【字体:

各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
  2018年第四季度劳动能力鉴定,定于2018年11月18日上午8:30进行,鉴定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路34号建工大厦三楼多功能厅。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于2018年11月15日前到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大庆路南山路路口)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在《鉴定申请表》中准确填写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由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所填写的联系地址邮寄送达。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顾彩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累计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