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开始写信
获得查询码
查看回复
满意度评价
查看回复
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律师是否享受区人才引进政策
提交时间: 2021-10-25 09:34:15
内容: 领导您好,我叫彭靖,身份证号342626199309020817。我是北京某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2019年7月毕业后来到南通通州区的江苏维业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最近了解到区里有人才引进的政策,但经咨询人才中心后回复说律师无法享受人才引进的政策。理由是律师事务所是在司法局注册而非市监局注册。作为一个法科生,我认为区人社局对人才引进政策的理解有偏差。首先,人才引进是针对人才本身而言的一种吸引政策优惠,判断某个人是否属于人才引进的范围,重点应在于审查该人才本身是否符合条件,而不应该本末倒置,根据人才所在的单位来评判。其次,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理,律师事务所并不属于人才引进政策中“国企、央企”的明确禁止范围,故人才中心不应该突破政策规定扩大解释,自行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纳入人才引进的范围。第三,作为研究生毕业就从事律师行业的学生而言,即将面临在通州金沙买房置业的生活压力,如果无法享受人才引进政策,会寒了我们人才的心,也打消了我们律师人才在金沙购房定居的人生计划。鱼无定止,渊深则归;鸟无定栖,林茂则赴。最后恳请区领导能关心我们律师人才,纠正人才中心对政策的误读,因为只要律师个人符合人才引进的范围,不应该搪塞律所不符合条件,而变相将律师人才拒之门外。再次衷心感激领导关怀,恳求您帮助我们律师人才解决问题!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答复
答复内容: 彭靖 您好! 你反映“关于律师是否享受区人才引进政策”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通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速建设人才高地推动通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委人才〔2021〕2号)、通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州区财政局、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人才引进享受生活(综合)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2021〕53号)及南通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对通州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以及专技人才、技能人才和在通州获省、市、区人才项目资助的创新创业人才可以享受生活(综合)津贴和购房补贴。 对照文件精神及跟南通市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属企业引进人才享受生活(综合)津贴和购房补贴对象。 感谢您对我区人才工作关心、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答复单位: 区长信箱 答复时间: 2021-10-28
信箱须知

一、领导信箱必须经过注册并登录后方能写信和查询。

1.注册。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2.登录。在首页面上,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后到“我的政民互动”平台,打开“我要写信”即可写信。

二、写信和查询的注意事项。

1.如果您想咨询或设诉某事,可以先查看“热门信件选登”或通过查询检索功能寻找是否已有类似问题,以利于您更好地咨询投诉。

2.在"内容是否公开"栏目中,如果您选择"是",表示您同意我们在必要时可以在网上公开您的信件和答复处理结果;如果您选择"否",我们将对您的信件严格保密。

3.如果需要查询自己信件的办理情况,请您登录到“我的政民互动”平台,打开“我的回信”,就可以看到自己历次提交的信件列表,点击某一信件的标题,就可查看该信件的办理状态或答复意见。

三、写信应当注意的事项

1.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等要素尽可能齐全,文字应该简明扼要。

2.您在投诉、举报时,应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核实相关情况,通报解决结果。

感谢您对《领导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请先登陆系统
用户注册

用户昵称2~40个字符 不允许使用等特殊字符

长度不能小于6位,最大不超过80位,不允许使用中文.





字母区分大小写
找回密码



请输入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方便取回密码.


字母区分大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