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徐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05 15: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徐静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王斐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沈洪清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小昊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人才局(科创办)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晓庆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吴鹏云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成电路装备与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徐钰同志为兴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命张强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副局长;

任命葛江华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原区管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王亚春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任命冯霞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国峰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原区管南通市通州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任命杨健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姜重任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韩建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任命朱钰泉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陆剑锋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任命陆晨林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葛春荣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东社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葛亚峰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四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刘建飞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二甲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四安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朱琛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东社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继秋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四安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邵坚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刘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刘桥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任命国雨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五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任华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兴东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骑岸派出所所长职务;

任命朱宇华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曙梅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任佳倩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培源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黄映如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人才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宸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其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顾春峰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成电路装备与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邢建泉同志为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东同志为南通市通州区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严恩海同志为兴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通州区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刘波同志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成电路装备与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芳同志南通市通州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杨同志兴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姜志亮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世杰同志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冰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富中同志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徐木林同志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沙亮华同志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季飏同志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华同志金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